(三)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填报专。
第十三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,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,单独招生(普通类)计划为1000人;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,招生计划为600人。
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官网()、学校微信公众号、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,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数据为准。
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,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 2025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函〔2025〕1 号)要求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三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招生监督电话。
第九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,讨论决定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
1.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: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第十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第十一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是单独招生、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,负责命题、考试、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。